883900
2023年1月2日发(作者:行政人事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8篇))
《泉州市中⼼市区电动⾃⾏车管理办法》下⽉起实施
闽南⽹1⽉21⽇讯(闽南⽹记者陈⽟玲通讯员邵宇⽂/图)在⽇常⽣活中,电动⾃⾏车给市民提供了出⾏便
利,也带来了城市管理难题。下⽉起,《泉州市中⼼市区电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
包括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万安街道在内的中⼼市区实施,其对电动⾃⾏车管理职责、驾驶规范、道路通
⾏条件、停车充电、共享电动车等作出明确规定。
截⾄2020年12⽉31⽇,泉州市合标电动车保有量883900辆(中⼼市区合标电动车706942辆)。其中,鲤城
合标电动车388024辆、丰泽合标电动车248140辆、洛江合标电动车52488辆、开发区合标电动车18830辆。
这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驾驶电动⾃⾏车应注意哪些问题?21⽇上午,泉州交警部门联合司法局等就相
关内容进⾏解读,回应市民关切。
关键词:驾乘年龄
驾驶电动⾃⾏车有年龄限制吗?《办法》明确规定,驾驶⼈应当年满驾驶⼈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已满16岁且未满18周
岁的未成年⼈驾驶电动⾃⾏车不得载⼈。
按照《福建省⾮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1号)的相关规定,⾃⾏车、电动⾃⾏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
2周岁以下未成年⼈。
关键词:安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这项规定,从公安部到福建省交警总队都出台了明⽂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该《办法》明确规定,电动⾃⾏
车驾乘⼈员应当按照本省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据介绍,当事故发⽣时,安全头盔可吸收⼤部分撞击⼒,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可使受伤者的⽐例下
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受到致命伤的⼏率是戴头盔的1.5倍。
去年4⽉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盔⼀带”安全守护⾏动,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整
治宣传活动,以劝导教育为主,引导市民、外卖快递从业⼈员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关键词:右侧通⾏
《办法》规定电动⾃⾏车实⾏右侧通⾏,不得逆⾏;有施划⾮机动车道的,应该在道内⾏驶;没有施划⾮机
动车道的,在车⾏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的范围内⾏驶。
因泉州中⼼市区⾯积⼩、⼈⼝密集,所有⾮机动车道均不符合设置双向通⾏的⾮机动车专⽤道路的条件,中
⼼市区⾏驶的电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靠右单向单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