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兼容
2023年1月25日发(作者:童话故事手抄报图片大全简单)
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是什么?
用地使用兼容是确定地块主导用地属性,在其中规定可
以兼容、有条件兼容、不允许兼容的设施类型。一般通过用
地与建筑兼容表实施控制。目前普遍缺少关于兼容设施的规
模与容量标准的控制。用地使用兼容不得改变地块的主导用
地性质,并应给出兼容强度的指导性指标。
▲二、影响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因素都有哪些?
1、城市用地布局与结构
由城市规划确立的城市用地布局结构,从总体上规定了
城市用地的环境与特征。合理的城市用地布局结构保证了城
市功能活动的高效、经济运转与城市环境的优美、卫生与舒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规定是确定地块主导用地属性,分为可以
兼容、有条件兼容,不允许兼容的设施类型,一般是通过用
地与建筑兼容表实施控制,但是目前我国是缺少关于金融设
施的规模与容量标准的控制的,应该说用地兼容和城市的规
划发展是有着很重要的联系的。
适。因此,维护城市用地布局结构的完整与稳定,自然成为
判断城市土地使用兼容与否的重要条件之一。相兼容的土地
使用首先必须是规划用地布局所允许的,不能与之相矛盾,
更不能因土地使用的变更导致城市用地布局结构的损害与
破坏。目前,多数城市使用的土地使用适建性表所考虑的主
要是用地个体与个体或环境之间的兼容性问题,某些用地之
间就其使用性质而言,相互之间并无尖锐矛盾,可以考虑适
当兼容,但一旦数量较大,用地性质变更后,从较大范围分
析,有可能导致对城市用地布局结构的损害,显然是不可取
的。例如以大量的将住宅开发来替换社会福利性的公共设施
或公共绿地,将破坏居住人口的合理分布,使城市公共设施
与绿地不足,导致用地结构失衡。
2、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需求
不同性质的城市用地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
施的需求是不同的。居住用地必须有相应数量的儿童教育、
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与之配套;大型商业、文化娱乐、
体育设施应有足够规模的公共停车场地及相应的周边道路
交通集散能力,而工业用地通常对供水、供电、供热等市政
设施能力要求较高。按预先制定的城市规划,每个局部地区
规划的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容量是一定的,其弹
性也是有限度的。因用地性质更动及开发强度的改变,有可
能会导致原规划地段的上述设施的供求失衡。因此,在判断
土地使用兼容性时,不能不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
施的供给影响来考虑决策。
3、用地性质与开发强度
用地性质是考虑土地使用兼容与否最基本的因素。两种
不同性质用地能否相容或置换,并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被
认为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是城市用地适建性表主要考虑的依
据。有污染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不能兼容是最容易理解的
例子。土地开发强度的大小对城市设施的负荷影响较大。以
高强度开发置换低强度开发规划的用地,即使两者在使用性
质上并无明显矛盾,也必须认真对待。尤其是当这种置换到
了相当量时,环境质量与交通、设施水平必将明显下降,显
然是不允许的。不少城市在旧城改造中,片面考虑就地平衡
而进行的高层高强度开发,造成新的无法再改建的“混凝土
森林”,使环境恶化,交通拥挤、设施不足,旧城历史文化
特色丧失的做法,必须大声疾呼“赶快止步”!因此,为土
地使用性质置换导致开发强度的改变也是判断兼容与否的
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