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程序和流程图
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东成西就1993)
审计工作程序和流程图
(试 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公
司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审计工作程序和流程图。
审 计 工 作 程 序
一、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计划依据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经公司领导批
准后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业务、重点项
目和关键控制环节应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年度计划包括计划的编制说明和
计划项目表,计划项目表包括项目名称、组织单位、实施单位、执行单位、
审计对象、实施时间、审计内容、工作目标及措施要求。
二、审计准备
(一)收集有关资料。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收集
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如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报表、计划、合同、
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等,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到被审
计单位进行审计前调查研究。
(二)拟定审计方案。经研究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拟定审计项目实
施方案(作业计划),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查和批准后实施,重大审计项目
实施方案应报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项目名称;
2. 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实施步骤;
3. 审计方式(现场审计、送达审计、委托审计);
4. 人员分组分工;
5. 工作时间;
6. 其他应准备的事项。
(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包括项目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调
查通知书。一般项目审计应在审计实施5日前以电传或邮寄方式通知
被审计单位,并同时通知所在区域分公司;特殊要求的项目审计和经
济案件的核查,可以不事先通知被查单位。
审计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
1. 被审计单位名称;
2. 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3. 要求提供的资料及被审计单位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4. 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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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计组的其他工作要求;
6. 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
审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的,应当在审计通
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和报告要求、期限。
一些内容单一业务简单的例行审计或检查,如对财务、资产的清查盘
点、内部控制的测试、经济合同和工程决算的签证审计等,可以不下达审
计通知书。
三、审计实施
(一)听取情况介绍。审计组进入现场后,首先应与被审计单位的管
理层举行会议,通过直接沟通方式集中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体制、机构
设置、职责分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生产和基建情况、重要投资活动、
贷款和还本付息、税利上交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二)审计人员分组分工。按照审计力量、被审计企业及单位业务情
况和审计主要任务,对审计人员合理分组分工,同时实行审计组长责任制,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分(子)公司牵头的项目同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三)实施现场审计。审查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
2. 办公会议纪要、董事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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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项经济技术资料;
4. 有关生产、基建和经营的协议(合同),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
资料;
5. 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保护实物资产的方式和安全措施,必要
时对实物资产的实存情况进行核实;
6. 审查被审计企业和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主要审
查是否有严密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不相容职务
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重要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是否有相互制约和监督的
机制,重要经济业务是否必须经过审核批准程序和授权。
(四)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相应审计技术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并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
1. 认真做好审计记录。认真核实重要审计事项,做好详细准确的审
计记录。
2. 取得必须的审计证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取得有关审计证据,
可根据需要进行记录、复印、拍照或录音。复印的审计证据应与原件核对
无误,并要求由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签章,注明复印件的出处;谈话记录
作为审计证据应有谈话人的签名;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访问,须取得有
关单位和个人签名或盖章的证明材料。未取得签名或盖章的审计证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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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明原因。
审计人员取证时要注意采取适当方法。对需要取证的审计事项进
行外调时,审计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要保证审计证据材料的客观性、
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审计证据应经过分析筛选,选取有用证据,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
形成审计工作底稿附件。
3. 准确编写审计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由审计人员编制,应以审计记
录、审计证据为支持,按照问题重要程度顺序编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正确确定问题性质并提出处
理意见和建议,一并写入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经审计组长审核后
交由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
四、审计报告
(一)实施现场审计结束后应当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
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事实清楚,数据正确,
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层决策富有建设性。
(二)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生产和基建情况、重要投资活动、贷款和还本付息、税利上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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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2.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其有效性;
3. 重要审计发现,包括需揭示的重要经营管理异常事项,存在问题
及其性质,重要经营风险提示;
4. 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三)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结束前1个工作日,审计组组长应将初步审
计结果向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如有重大审计发现,审计部
门负责人应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小组应在现场审计结束时提出审计报告初稿;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建设项目审计一般应在现场审计结
束后7个工作日提出审计报告初稿。
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组长和项目负责人签署征求意见书,送被审计
单位管理层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正式书面意见,
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组应进一步核实
被审计单位返回的意见,如有必要应对审计报告作出修改。
(四)审计组将修改定稿的审计报告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五)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门会议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定期向审
计联席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通报或提交其进行专题研究。审计报告连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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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示,经主管领导批准,向被审计企业或单位下
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并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五、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一)审计部门应当依据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
见书。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给予处理处罚并作出审计决定。
(二)审计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已实施审计项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 对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的评价意见和评
价依据;
3. 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4. 对重要经营管理异常事项的揭示,对重要经营风险的提醒;
5. 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三)审计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 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问题的主要事实;
3. 问题性质及其定性依据;
4. 要求自行纠正和整改的事项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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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处理、处罚决定及其依据;
6. 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报告整改结果的要求。
审计处理种类一般包括:要求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上缴的收入;
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资产;要求冲转或者调整
有关会计账目;应采取的其他处理措施。
审计处罚种类一般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或个人予以经济处
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行政处分。触犯党纪和法律的,由纪检监察部
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
位,必要时可以附送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
审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对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一般应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意见和决
定落实情况和对问题整改结果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并同时报所在
区域分公司备案。
审计调查报告和专案报告一般不征求被调查单位的意见。经理(厂
长)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及结论性意见仅向集团主管领导报告,同时送人
事部门参考。
(五)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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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重大问题的单位必要时安排后续审计,促使审计成果得到落实和有效
运用。
(六)后续审计。对审计报告涉及的重要问题可实行后续审计,一般可
在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规定的执行期限终了后半年或一年以内进行。主要检
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的情况和效果,查看审计结论有
无偏差,了解有无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或有无新的问题发生,及时掌握情况和
研究问题。
六、审计质量控制
(一)审计部门以及审计人员,应建立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审计项
目责任制,采取严格的审计程序和适当的审计手段和方法,控制审计工作
质量。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审计各个阶段,都要采取
有效方法严格检查和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管理和信息处理电子化
工作,促进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部门整体工作质量控制负责,通过计划、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价、奖惩等措施控制审计部门整体工作质量。
(三)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组长)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负责。在审
计过程有责任仔细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
指导,对重要审计发现要及时向审计部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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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部门实行审计报告复核制度。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对
审计报告复核和研究,复核主要内容是:
1. 事实表述是否清楚;
2. 数据是否正确;
3. 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可靠、充分;
4. 问题定性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制度等是否正确;
5. 审计结论和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6. 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7. 按照重要性原则,未列入审计报告的问题是否属于遗漏的重大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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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分类图
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
绩 效 审 计
审计准备—审计通知—审计实施—
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审计档案
电源建设项目预结决算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
大修项目审计
技改工程预结决算审计
审计准备—审计通知—审计实施—
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审计档案
审
计
业
务
分
类
图
经济责任审计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内控制度审计
小型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计
大修项目预结决算审计
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准备—审计通知—审计实施—
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审计档案
审
计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燃料物资采购审计
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
其他项目审计
内控制度执行审计
内控制度建设审计
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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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流程图
年度工作计划
确定审计对象
根据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编制
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实
施方案
组成审计
组并指定
审计组长
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处室编制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研
究审计重点,熟悉与审计事项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发审计通知书
编制审
计实施
方案
审计部门领导审核
分管审计领导审核
准
备
阶
段
编制审计方案
下达审计通知书(附: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实施审计5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第一阶段)
审计组长对审计取得的证据,形成的工
作底稿等资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实
施
阶
段
测试评价内控制度
取得审
计证据
修改审计实施方案
收集撰写审计报告资料
数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实 施 审 计
报
告
阶
段
撰写和提交
审计报告
撰写审计报告
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在送
达回证上签字
提交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实施审
计结束后7日内向审计部门提交)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审计报
告提出书面意见,若10日内
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意见
(第二阶段)
起草审计决定书
审计业务处(室)对审
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
审计决定书等资料进
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第三阶段)
审计部组织对审计业务处(室)复核
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资料进
行讨论,审计业务处(室)须提供下
列资料:
1.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2. 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说明;
3. 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审计报告;
4. 代公司草拟的审计决定书;
5. 审计复核意见;
6. 审计定性、处理的法律依据;
7. 会议要求的其他资料
处
理
阶
段
制发审计决定书
(审计部门自收
到审计报告之日
起三十日内,将
审计决定书送达
被审计单位和有
关单位)
审计复核
审计部门会议审定
签发审计报告、
审计决定书
一般审计项目由
分管领导签发
重要审计项目由
主管领导签发
提交联席会议和审计委员会
送达审计决定书(附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一般审计项目的
审计报告和审计
处理决定,由审计
部门召集联席会
议讨论审定
重要审计项目的
审计报告和审计
处理决定,由审计
部门提交审计委
员会讨论审定
执行审计决定
归
档
阶
段
各审计业务处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在30
日内将审计决定执行完毕;
被审计单位报告整改结果
联席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
基础上形成会议决议,并由主持会议的
领导签发
审计业务处(室)根据会议决议修改审
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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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审计档案
各审计业务处(室)
负责整理审计档案
交档案室保管
审计业务处(室)根据修改后的审计报告、
决定书,起草签报上报分管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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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续
审
计
后续审计 审计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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