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病假工资规定政策标准怎么算
2023年8月24日发(作者:大学生开学典礼讲话稿(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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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病假工资规定政策标准怎么算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 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o
2、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 乳期期满为止。
3、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 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 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 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 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 分之百。
一、 医疗期、病假与停工留薪期的概念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
时,经医生根据病情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 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 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二、 医疗期、病假与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病假:原则上没有时间长短限制,但超过员工对应的医疗期期限
的,是否批准取决于单位。
医疗期: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期期限并不是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 享受的一次性权利,医疗期本身有一定的计算周期。
举例:员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休病假,其医疗期为3个月, 则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员工可累计享受的 病假时间为3个月,从2016年7月1日起(法律讲坛注:即6个月 计算周期结束),员工可以重新享有3个月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如果员工完毕,单位 应当主动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则员工享受的停工留薪期期限以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报告的时间为止。但若单位延迟申请,至员工发 生工伤后第13个月才提出,则员工通常只能享受12个月停工留薪 期,若要享受13个月需要另行申请。 三、医疗期、病假的区别
1、 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是生理概念
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法定”期间,由法律确定劳动者可 以享受的期限。医疗期的标准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 少;
而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 算多少。病假的长短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较长。
2、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条件的限制
医疗期与病假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 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个月工资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用人单位只是不能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仍然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九条(过错性解除)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
3、 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 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工提供证明,并由单位行 政审核批准。
员工基于生病向单位请假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 则可能因违反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则不同,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四、医疗期与病假的工资待遇 1、 医疗期工资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 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 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的
80% o
2、 病假工资待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 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木市最低工资标 准的80% o
五、 特殊疾病问题
劳部发(1995)236号文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 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 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1、 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24个月医疗期,仅有当癌症转移的,
才以24个月为标准。若仅为良性肿瘤,医疗期期限应根据其总工作 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2、 只有确诊的或者经过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才必然享受24个月医 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期限按规定执行。
六、 医疗期满后,如何给员工调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换言之,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调岗权,不需要与 员工协商一致。 七、员工泡长期病假,应该怎么解决
通常来说,员工是否恶意泡病假,企业一般都能区分。关键在于 企业怎么应对员工恶意泡病假?
1、 完善公司的病假管理制度。例如应该规定履行病假手续时应 该提交疾病诊断书、病假单、医药费发票等医院出具的证明。
2、 如果病假手续齐全,企业有权利去医院核实病明是否真
实。
3、 从实务中来看,员工要求开具病假单,医生对病人情况的人 性化考虑一般都会开具病假单,然而有的慢性病并非必然需要长时 间休息。如果事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企业有权要求派员工 陪同去指定医院进行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