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兴趣小组章程
2023年10月25日发(作者:我的小姨的亲情日记(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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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兴趣小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
吴汉良理工学校烹饪兴趣小组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
(一)继承和弘扬传统的烹饪艺术与餐饮文化。
(二)充实学生课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提高社员对烹饪艺术与饮食文化的兴趣爱好。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四)团结和组织全校的饮食爱好者,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向同学们传播营养健康知识,与广大师生一起树立良好的饮食意识和营养健康理念。
(五)根据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我校师生的需要,在我校烹饪专业的基础上,本协会通过一系列对中国烹饪饮食文化以及人类营养健康知识的理论学习、探究和实践,齐集饮食文化的爱好者,共同拓展探索饮食文化的领域,创建吴汉良理工学校烹饪专业的品牌!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开展协会内部交流与学习活动。
(二)开展对外的专业成果展示与交流。
(三)组织各种类型的学术座谈会及报告会;
(四)宣传中国传统饮食文化。
(五)其他合法的活动。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吴汉良理工学校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第七条 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
(二) 经社团理事会面试通过。
(三) 由社团理事会发给社员证。
第八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社员证经社团理事会批准,方可退社。 第十一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社团理事会成员。
(三) 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负责。
第十四条 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社团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理事会职权是:
(一) 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三) 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社长、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入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社团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拨款。
(三) 捐赠。
(四)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 活动组织者在经费支出后,要留有报销凭证(收据需开票单位有效印章)
(二)报销凭证背面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及用途。
(三)经手人将报销凭证交至办公室记录入帐,办公室再将报销凭证交至团委报销。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科普协会、校团委、本社团理事会或15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本社团社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