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如正确处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争端问题
2023年10月24日发(作者:最伤感的名字(精选700个))
纪颖慧-
海权,是拥有或享有对海洋或大海的控制权和利用权,
而且这种权力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
海洋对濒海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要拥有海权,就必须发展强大的海军。
海权是大国兴衰的“晴雨表”,实际上一百多个濒临海洋的国家,
中国是一面临海、三面环陆的国家。中国的海权问题,可分为南海问题和,
解决的性质可分军事解决和政治、外交解决;解决的策略又可分为被动解决和主动解决等。,基本上只有日本问题。而钓鱼台是个关键的、具有很大象征意义的岛屿。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概述
(一)海洋权益的分类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
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二)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由来及现状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1、韩国:中韩在领土方面的争端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苏岩礁问题:苏岩位于中国东海北部,在江苏南通和上海崇明岛以东约150海里,距离我国舟山岛最东侧的童岛132海里(247公里),是江苏外海大陆架延伸的一部分,位于中国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是一块水下暗礁,并和其附近的多处岛礁共同组成了我国东海的外围岛链。而韩国政府正在四管齐下,继续抢占苏岩礁:一是更换名字,“离於岛”这个陌生的名字已为韩国多数民众熟知。二是建造基地,造成既成事实。其海岸警卫队在苏岩礁上悬挂太极旗,正式宣布对苏岩礁拥有主权。三是官民互动,共同开发。韩国政府近来在学术界成立了专门研究苏岩礁的:离於岛学,还建立了,韩国对外宣扬独岛主权的网站设“离於岛”专栏,编列了邮政地址。四是军事准备。为应对未来的中韩苏岩礁冲突,韩国军方已经作好了军事准备,新锐战机进驻山机场。
它有巨大的价值:第一点,它关系到东海的划界问题,韩国一直想将苏岩礁筑成一个人工岛,然后根据国际海洋法,欲鲸吞东中国海。第二点,石油资源的价值。第三点是,渔业价值。第四点是领空价值,若苏岩成了韩国的固有领土,韩国可将防空识别圈划到上海以东80公里的地方,中国的飞机从上海起飞不到10分钟,就进入了韩国的防空识别圈。第五点是领海价值,如果苏岩成了韩国的固有领土,一艘普通货船从青岛前往上海,必须经过韩国的领海。有专家指出,如果中国失去钓鱼岛和苏岩,不但东海的管辖海域将所剩无几,中国南北海上运输通道也将受制于人。第六点是国防价值,一枚普通的短程导弹,即可从苏岩打到上海外滩;雷达监控、无线电侦听更是得天独厚;中国的军舰一出港,飞机一起飞,即在韩国人的监之下。
(2)海底大陆架石油问题: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石油资源达77亿吨,很可能成为继里海之后全球第三大石油产区。韩国基于此一直采取单方行动来开采黄海、东海的油气资源。其多处开发区,明显深入中国东海大陆架严重侵犯了,我国的海洋权益。
(3)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2、日本:中国与日本的边界争端可概括为一点,即。而这一问题又包括东海海底油气资源、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归属以及东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之争三个问题。
(1)东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之争:东海是中国大陆东岸与太平洋之间的一个半封闭海,西接中国、东邻日本的九州和琉球岛、北濒黄海和韩国的济州岛,南经台湾海峡与南海相通,总面积约为75万平方公里。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分歧很大,日本主张所谓的中间线原则,并且以钓鱼岛作为基点单方面在中间划了一条所谓的中间线,并开始对这条线采取实际控制;中国一直坚持自然延伸原则,主张在东海大陆架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中心线。最近几年还出现了日韩联动抢占东海的局面。
(2)东海海底油气资源: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石油资源达77亿吨,很可能成为继里海之后全球第三大石油产区。关于东海海底油气资源的划分:日本主张,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分;中国的主张,不存在什么“中间线原则”。东海海底石油资源的划分,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陆架”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日方还认为,储藏在东海海底的油气资源,按照他们所定的“中间线”方案,大部分石油都储藏在中间线日本一侧的海底;而中国方面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
(3)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归属问题:钓鱼岛列岛位于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岛列岛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自古以来,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本土以内。而日本却宣称钓鱼岛是其领土,并在上面修建灯塔等永久设施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
2.与朝鲜的领海岛屿争端。
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º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º59′E至124º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九十年代中,韩日两国私订协议,划分海洋专属经济区,将专属区中与我国相向部分大肆划入各自的管辖范围。
3.与韩国的领海岛屿争端。
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两国间没有岛屿和领海主权争议,但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公里,韩国一侧为659公里,比例为1∶0.8,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这一事实,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侵占我国大陆架近10万平方公里,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表示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我国政府决不同意并提出严正交涉。
4.与菲律宾的领海岛屿争端。
南沙岛菲律宾-占据9个岛礁。
菲律宾最早对南中国海的岛礁提出领土要求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活动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前,菲律宾政府不断地对南沙岛礁提出领土要求,也支持其国民到南沙海域勘探,但未占领中国南沙岛礁;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占领了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9个南沙岛礁;冷战结束后,由渔业纠纷而引发了美济礁和黄岩岛问题,影响较大.
1992年,中国在南沙的美济礁树立标志物,修建渔民用的棚房。菲律宾认为美济礁属于菲,因此进行了破坏,并扣留了在巴拉望西部80公里处捕鱼的中国渔民。这就是中菲美济礁争端。
5.与印度尼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
南沙岛2个岛礁
6.与马来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 南沙岛抢占9个岛礁,
1979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星仔礁、榆亚暗沙等9个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公里。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马来西亚在南沙附近海域有10个商业性油田,90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70%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马来西亚自从在中国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3000万吨。
7.与越南的领海岛屿争端。
南沙岛28个岛礁,北部湾领海及白龙尾岛
1975年以后我南沙、西沙岛也被越方侵略挑衅,占领我岛屿十多个,1975年9月,面对越军的挑衅,中国在西沙击沉南越军舰"怒涛"号(650T)。一举收复西沙岛屿,
70年代初,当时南越政权就以维护主权名义出兵占领了我国南沙岛中的南威岛等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岛礁,还变本加厉地扩大军事占领,此前,越南曾多次声明承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后来竟出尔反尔,引经据典地论证南沙岛和西沙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人民解放军收复了西沙岛,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还击,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岛中的28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是我国海洋邻国中侵占我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还是唯一一个声称对我国整个南沙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侵入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1980年,越南与原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在1986年以前,越南是石油进口国,石油产量只有6万吨。自从80年代开始大量掠夺南海石油以来,91年石油产量超过450万吨,目前石油产量已达700万吨,使越南成为石油输出国,石油工业已成为越南经济支柱产业。今年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
20世纪30年代,在越南的殖民当局曾偷偷侵占南沙7个岛礁,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二次大战结束后,当中国派兵收复日本占领的南沙岛屿后,法国人一直没提任何抗议,更没有提及他们的主权要求。况且,法国人离开越南时,在所有两国之间所达成的条约和协议中,均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法国将南沙移交越南(南越)。值得提起的是,当南越在50年代开始对南沙提出要求时,法国公开宣布,法国从未将南沙移交给越南,更何况法国只是在30年代曾一度占领7个小岛礁,而现在越南却要"承袭"整个南沙近300个岛礁和沙洲。至于北越,在50年代和60年代,北越政府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承认中国对南沙诸岛享有领土主权。1956年6月15日,北越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会见中国驻越南大使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岛和南沙岛应属中国领土。"当时在座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藜禄也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岛和南沙岛早在宋朝就已经属于中国了。"1958年9月14日,北越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1958年9月4日重申享有南沙和西沙领土主权的声明。越南教科书直到1974年仍承认中国拥有西沙、南沙岛主权。越南只是在1975年统一后才改变政策,宣称其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从国际法来看,北越推翻南越(北越至今没承认南越政权的合法性)而统一越南,北越以前的文件在今天仍具法律效力。 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越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在北纬20度以北,中方划部分海域归越南;在北纬20度以南,越方让一片海域给中国。按越南外长阮颐年提供的材料,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
白龙尾岛是中国和越南之间的争议海域北部湾上的一个小岛。在越战期间,中共把这个小岛借给越南海军所用。之后两国签订协议,以这个岛作为两国的边界。但根据两国最新签订的协议,两国边界会东移往东经108度03分,而这个岛亦会正式成为越南的领土。白龙尾岛孤悬于北部湾中心,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北部湾上有两个白龙尾,其中一个‘租借’给越南的白龙尾(京族三岛)在广西,在自卫反击战后收回。(北部湾上的白龙尾岛在)1955年时有200多人,其中只有3人身份不明,其余全是当时海南的儋县人......中间有个庙,庙里的钟上铸着汉字‘同治三年’(1877年)。我们驻军后越南表示理解......后中国从该岛撤军。1988年4月25日,越南外交部公布题为"黄沙、长沙岛和国际法"的文件为这段历史作了注脚,"越南请中国帮助管理北部湾的白龙尾岛,并于1957年收回"。有意思的是,岛上庙宇奉祀的是天妃娘娘(即妈祖)和伏波将军。伏波将军恰是我国东汉出兵交趾(今越南北部)的马援。中国外交部法律司海洋处相关官员明确指出:"白龙尾岛确实属于越南。" 在7月1日中越《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仪式时,中方渔船一律禁止进入距白龙尾岛15海里范围内的水域。中国海南省政府指示要各地做好弃船上岸的15000渔民的安置工作,因为他们失去了传统的捕鱼区,为什么不是越南渔民弃船上岸?
8.与文莱的领海岛屿争端。
南沙岛1个岛礁
文莱宣称对我国南沙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公里,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二、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产生原因
(一)历史原因
国不断加大对南海地区的行政管控。东南亚之 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二)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
国不断加大对南海地区的行政管控。东南亚之 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
求实现军事占领“合法化”的目标,有关各 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的行使主权。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现在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三、对双边关系的影响
有关海洋权益的争端一直是各利益相关方双边关系发展的瓶颈。在当前最为突出的就是因海洋权益而发生微妙变化的中日和中国与东南亚某些国家之间关系。
国不断加大对南海地区的行政管控。东南亚之 为捍卫主权,中国与越南、菲律宾等国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发生过军事摩擦。和日本虽然没有因为岛屿和领海问题发生过军事冲突,但是两国因为这些争端而导致的关系恶化的阴霾却一直萦绕在两国双边关系发展进程中。尤其是近些年来中日就东海油气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双方在这一问题上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很明显的一个实例就是为抗议日本的无理要求,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取消了访日计划。不过可喜的时近两年来双方就该问题的会谈取得了一些成果。尤其是双方领导人互访更使这一问题的解决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另外我国与越南通过谈判最终解决北部湾划界问题,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双方划界后对于北部湾渔业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都有积极的作用,减少了两国因为资源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并且为和平解决南沙问题以及南海经济区划定问题提供了范例。随着有关海洋权益问题的解决,双边的关系也都逐渐缓和。
四、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 (一)国际社会较为通行的解决机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首先尊重各国自由选择解决争端方法的优先权,将自愿与强制的解决方式结合。
1、自愿的方式:
随着东盟的扩大和内部机制的变化,东盟各国 双方自愿解决争端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的方式:
(2)双方自愿的调解
2、强制的方式:
求实现军事占领“合法化”的目标,有关各 在自愿选择的解决方法无法奏效时,争端当事方有义务接受公约提供的四种管辖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特别仲裁4种。这四种强制程序处于平行并列,横向竞争的地位,缔约国可按照各国国情和法律传统的差异选择适用。为了避免由于缔约国无选择或选择不一致时而导致管辖落空,在出现此种情形时,根据附件七成立的仲裁法庭则适时发挥“剩余备用”作用,从而保证争端获得最终有拘束的解决。
(1)由国际海洋法庭仲裁:从国际海洋法庭成立至今,已成功处理了13个案件,涉及船舶、渔业、海洋能源、海洋环境等许多方面。虽然《公约》赋予了国际海洋法庭对海洋权益争端的管辖权,但是,相对于国际法院、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解决海洋争议的传统国际司法机构,国际海洋法庭的实际成效并不明显。
(2)由国际法院仲裁:国际法院认为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首先,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其次,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相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最后,在协商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应包括:第一,有关各方海岸的一般结构,以及任何特别的或显著的海岸性质:第二,已知的或容易确定的大陆架区域的自然地质结构和自然资源;第三,合理的比例程度的因素,这种比例是划界按公平原则应给予沿海国大陆架区域的范围按照海岸线一般方向测量其海岸的长度,并考虑到在同一区域内相邻国家间任何其他大陆架划界的有效的、实际的和未来的目的。
(3)由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进行仲裁。
3、其他解决方式
(1)有效占领,如韩国与日本之间的独(竹)岛争端,韩国就抢先对独岛进行有效占领,在日后与日本的争端中占据主动。
(2)使用经济、政治、军事威慑压制,取得控制:1982年,英阿因为福克兰岛归属问题爆发了福克兰岛战争,阿根廷战败,英国保住了对福克兰岛的管辖权。
现在所说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是建国初期周恩来总理命令解放军参谋部根据内战结束前的地图计算的,当时和许多邻国还没有划定边界,中国领土其实不是960万,而是1042万平方公里。
陆地边界争端
1.中俄边界。
唐努乌梁海地区,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江东六十四屯、乌苏里江以东及库页岛地区,巴尔喀什湖东南部、伊犁河地区
中俄边界西段50余公里,东段约4280公里。
2005年6月2日中国和俄罗斯在符拉迪沃斯托克签定《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俄最后一部分有争议的边界土地,包括位于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界处的黑瞎子岛和靠近内蒙古满洲里的阿巴该图洲渚在内近375平方公里,双方将各得约一半,中国得到的面积约174平方公里,加上位于黑龙江上的塔拉巴罗夫岛(银龙岛)的全部等共337平方公里的土地划还给了中国。
中俄之间的第一个条约是1689年签署的《尼布楚条约》,以后陆陆续续签署了70多个条约。
2.与朝鲜的边界。
长白山天池,吉林省延边自治州(即所谓的"间岛"),鸭绿江和图们江中一些岛屿。 1962年中朝边界谈判后,白头峰和一大半天池划给朝鲜,白头峰后被朝鲜改名叫将军峰。
1990年开始,中朝双方进行第二次边界联检,辽宁段因有10个未决岛屿而搁置起来。这10个岛屿是:1、下尖沙洲,2、套里夹心子岛,3、套里上岛(朝方称间桑岛),4、上桑岛下岛,5、燕窝外岛,6、套里夹心子与北桑岛上部粘连,夹心子岛面积49058平方米,上部扩大部分与朝方北桑岛有930平方米重合,1995特大洪水时已粘接;8、东太平岛,9、楸桑岛本岛下部增大部分,10、楸桑岛子岛明显增大。
在双方准备就这10个问题确定归属之际,朝方提出中方下尖沙洲的出现,是因为中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修筑马市夹心子120米堤坝,堵死了界河支流所致。所以中方必需先扒掉夹心子堤坝,然后再考虑确定下尖沙洲的归属问题,致使第二次联检于1992年中止。在这种情况下,经双方联检委员会协商,自1993年始,由两省道先就马市夹心子工程问题举行会谈。因而,第二次中朝边界联检也被搁置起来,至今未能结束。
3.与印度的边界。
双方边界全长1700公里,双方争议地区有8块,面积达12.5万平方公里。其中东段麦克马洪线以南的藏南(山南)地区9万平方公里、中段波林三多等2千平方公里均为印方控制,西段阿克赛钦等地区3.35万平方公里除巴里加斯的450平方公里外均为我方控制。
4.与越南的边界。
法卡山、者阴山、老山地区
越南原为中国藩属,1885年中法安南之役清廷将其割让给法国,法国于1892年征服老挝,加上早在1863年即占领柬埔寨,一并将之纳为殖民地,统称为法属印度支那。
法国为安抚三国人民,准许各自保有其原来王朝及官制,但一切大权却全操纵在法国人手中
1944年12月武元甲潜回越南,美军协助其建军,1945年4月武将其军队改名为越南解放军,日本投降后第三天,胡志明率领八百名解放军进入河内,8月24日保大王被迫退位,9月2日胡志明正式在河内成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
法越战争初期,越盟建军犹在萌芽阶段,力量脆弱,不堪一击,因此只能退守山区,1949年秋中共军队自长江流域进入西南边疆,对越盟的抗法军提供了及时的支持,1950年初,正值抗法战争进入了最为惨烈的阶段时,胡志明潜赴中国大陆向中共求援,中共即派罗贵波为政治顾问团团长,向北越当局提供有关财经,组训,民运,思想教育与思想改造及革命斗争等工作经验,嗣后又以陈赓为中**中央代表的身分,协助北越训练其党政干部及军队,并直接指导越军作战,又以韦国清任军事顾问团团长,给予战略战术方面的指导,且协助北越军遂行多次战役并指导1954年5月的奠边府战役。
1965年春天,风和日丽,和来访的越共胡志明亲切会见,早就洞悉了越南战场的局势,和胡志明此行的目的,所以他一见面张口便说,你来自越南,我在湖南,咱们是一家子,有什么困难你尽管提。我们是要人有人,要物有物。
从1965年到197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出了工程、防空、后勤、筑路等部队近32万大军来到越南,帮助越南人民抗美救国,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共有1400多名官兵牺牲在越南的土地上。根据两国达成的协议,就地安葬这1400名烈士,直到今天。
从1974年开始,越南当局在中越边境不断制造挑衅事件,仅1978年就入侵中方边境1100多起。1978年9月至1979年2月的半年时间里,越南在边境地区侵占中国领土达160余处。
1979年2月17日,中国军队在中越边境全线发起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在17天作战中,突入越南军队防御纵深20-40公里,攻占了越方4个省的21个县(市)。3月,中国军队全部撤回中国境内。但中越边境冲突并没结束。1981年5月,中方开始收复法卡山、扣林山地区的作战。1984年4月,中方开始收复老山地区的作战。直到80年代末,中越双方才完全罢兵。
中越边界谈判1993年8月开始,在人类进入千禧年的倒数第二天,中越双方完成了16轮谈判,最终签订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在所有双方有争议的227平方公里土地中,113平方公里划归越南,114平方公里划归中国。
5.与缅甸的边界。 江心坡问题,南坎问题
1960年的《中缅边界条约》(即现在的中缅边界线)究竟是如何划界的呢?
南段(尖高山以南)基本保持了1841年线以来的走向,中国放弃了对南坎名义上的主权(永租,年租金1000卢比,与完全割让没有任何实质区别),但对于1941年线阿佤地区边界线作相应修改,原被划给了缅甸的班老、班洪地区重新归属中国。
"南坎问题"是指位于南畹河和瑞丽江汇合处的勐卯三角地区的归属,又名南畹三角地区,面积约二百五十平方公里。勐卯三角地区主权原来属于中国,这一点没有疑问。但在1894年前(即第一次中(英)缅边界划分),英国人就已经强行修筑了从八莫到南坎的公路。到1897年,中英两国再次签订有关中缅边界条约的时候,英国以"永租"的名义取得了对南坎,中国的这块领土的管辖权。
6.与蒙古的边界。
中蒙边界全长4710公里。
明末清初,蒙古族分漠南(今内蒙古)、漠北(今蒙古国)、漠西(厄鲁特)叁大部。之所以称漠南、漠北、漠西,是因为在蒙古地区中间,有一条戈壁沙漠,沙漠以北为外蒙古(又称喀尔喀蒙古),以南为内蒙古,以西为厄鲁特(今新疆的一部分)。外蒙古有较大的自主权。为防止外蒙的割据,清庭在库伦(乌兰巴托)设置大臣,定期举行军事演习,保障疆域的稳定。清初,沙俄就不断侵扰蒙古地区,康熙年间,居于天山以北的蒙古一部勾结沙俄叛乱,在康熙的亲征下,1697年平叛。但沙俄仍在边境制造事端。1727年中俄签定的《恰克图界约》肯定了蒙古属于中国。
外蒙主要和新疆有边界划定的问题,原阿尔泰地区在1911年前归属外蒙,外蒙独立后划归新疆管辖。1962年12月26日,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在北京签订。周恩来总理和尤
泽登巴尔分别代表中蒙两国政府在条约上签字。
7.与巴基斯坦的边界。
坎巨提地区
1963年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了《中巴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
关于1963年的中巴边境划分,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在克什米尔地区取得了由巴方实际控制的5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从此中巴友谊牢不可破,而后喀喇昆仑公路上军车奔流不息,印度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至今不承认那片土地属於中国。
另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把坎巨提地区割让给巴方,以换取巴基斯坦对中国的长久支持,但这种说法缺乏依据。
8.与阿富汗的边界。
无争议。
中国和阿富汗之间已于1963年11月22日签订了边界条约,中阿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根据中阿边界条约规定,中阿勘定了沿萨雷阔勒岭以东最边缘地区的43英里的边界线。
9.与尼泊尔的边界。
无争议。
1961年10月5日,和尼泊尔王国签定边界条约。
10.与不丹国的边界---有冲突
10.与哈萨克斯坦的边界。
位於塔城地区的塔尔巴哈台山和巴尔鲁克山变成了中哈界山。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1998年7月3日签署了《中哈国界补充协定》,划定了以前悬而未决的两段长达120公里的哈中共同边界, 彻底解决了1700多公里的中哈边界问题。 中哈国界线全长1782.75公里,全部与中国新疆接壤。其中陆界1215.86公里,水界566.89公里。
11.与吉尔吉斯斯坦的边界。 吉尔吉斯斯坦是"丝绸之路"穿越的地方,其碎叶河畔的托克马克还是我国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诞生地。天山山脉和帕米尔-阿赖山脉绵亘于中吉边境。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于1999年签署《中吉国界补充协定》,解决了两国1100公里的边界问题。中吉两国在2002年5月签订的边界协议将有争议的山区土地作三、七开,七分确定给吉尔吉斯,三分划给中国,即大约九万公顷土地。 吉尔吉斯斯坦反对党表示,边界协议将重要的冰川拱手让人,而这个冰川则是吉尔吉斯数条河流的发源地。
12.与塔吉克斯坦的边界。
中塔边界约400多公里
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在1997年就有争议的乌赤别里山口和喀喇杂克山口两地区达成协议。2002年5月塔总统访问中国,同意把靠近帕米尔地区存在争议的28,000平方公里土地中的3.5%共大约1,000平方公里的领土交给中国,从而结束了边界争议。
清政府在帕米尔问题上坚持了原则立场:帕米尔属于中国。沙俄派兵强占并伙同英国私分帕米尔是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强盗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绝不承认。中俄两国在帕米尔地区的分界,只能以《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为根据,中国坚持此项权利,直到关于帕米尔问题得到最终解决为止。
我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沙俄对我帕米尔地方的侵占。十月革命后新成立的苏联政府也承认苏、中在帕米尔地区存在著边界问题。苏联解体后,这一地区为塔吉克斯坦实际控制,但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仍未解决。
13.与老挝的边界
中老两国边界线,从中老边界东端点十层大山(柯拉山)到西端点澜沧江/湄公河主航道中心线中老缅三国交界点,长度为505.04公里。
1991年10月24日,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签定《中老边界条约》。
(二)当前情况下我国应采取应对机制
1、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法律机制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通过法律机制来解决海洋权益争端无疑是最优选择之一。 要取得在法律上的优势我国应尽快要完善海洋法律制度。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颁布之后,立即制定配套法规,形成法律体系。通过法理证明主权归属,向国际法院提起仲裁。
2、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机制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主权属我;第二,对领土争议,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搁置争议,并不是要放弃主权,而是将争议先放一放;第三,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第四,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最终合理解决主权的归属创造条件。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人坚持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立场,同东盟有关国家领导人进行多次会谈,双方专门派代表团就南海的海洋环保、气象、渔业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取得了一定成果。另外,中日就东海油气资源问题也采取这一机制,不仅为解决这一问题解决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两国之间关系的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最近访日再次提出这一主张,得到了日方的积极回应。
3、武力解决机制:一直看到有激进的网民说:“赶紧打吧,留着干啥呀,赶紧扔到那些跟我有领土争议的国家去。打得他们一个人都不剩。”这个方法立即生效,却带来的只有无限的问题与谴责。首先,我国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一直奉行着独立自主、和平发展的外交政策,“开战”从来不是我国的选择,如此公然违反联合国的宗旨也只会召来欧美国家更“义正言辞”的指责,甚至是“名正言顺”的武力介入。其次,我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过多,一旦与别国开战,势必会引起其他周边国家的猜想以及不安,届时情况更加复杂,只会产生不利于我国的后患之忧,而非解决领土争端问题。再次,战争将引起中国周边的军备竞赛,届时,不仅仅有战争本身给各国人民造成的伤害,中国的经济环境、贸易现状也将急剧恶化,这与我国目前致力于经济发展、致力于提升综合国力背道而驰。 我们正在成长,成长期的致命一击会让我们倒退,恢复经济会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推翻当前一步一个脚印做出的果实。所以目前只有通过和平的手段与争端国周旋同时严正声明我国的国家主权不容分割。等到将来综合实力无法让人轻视的时候,以强国的气势更好地维护我国的领土完整。在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我国才能最终走向民族复兴与繁荣强盛。
虽然我们奉行采用和平方式解决的机制,但一旦受武力攻击时,也不放弃行使自卫的权利。为了制止一些周边国家对南沙岛礁的进一步侵占和对南沙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增强我国在南沙的军事存在是迫切需要的。
4、其他应对措施
求实现军事占领“合法化”的目标,有关各 分海区、分国研究制定划界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对策,并逐步开展与邻国的海域划界谈判。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准军事化的中国海监队伍。制定有利于在争议区合作开发资源的政策、措施,积极扩大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发领域。国家要有计划地安排骨干企业进入争议区开发资源,以开发促谈判,扩大开发成果,为划界谈判赢得主动。
五、结论
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我们都在期待着。可是如果不处理好我们国家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在当前情况下,尤其是要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权益。这不仅事关我国能否有一个和谐的外部发展环境,更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因为边境不稳定,国家关系就不稳定;作为21世纪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海洋,如若被别国侵夺必然影响到我国的建设。因此解决好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灵活处理,积极利用国际通用的手段,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但是我们也不能放弃使用武力来捍卫我们领土主权,捍卫我们大国的尊严。